2021年4月23~24日,中国临床肿瘤学会(CSCO)指南大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京召开。本次会议发布了2021《CSCO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》,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毕楠教授分享了SCLC放疗部分更新要点。
一、局限期SCLC放疗
CSCO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:局限期SCLC放疗概览
局限期SCLC放疗更新要点
T1-2,N0局限期SCLC患者的标准治疗:手术+辅助化疗
小细胞肺癌患者中手术治疗应用较少,手术+辅助化疗的研究证据主要来自美国国家癌症数据库(NCDB)等大型数据库回顾性研究。
T1-2,N0局限期SCLC术后N+的患者:建议加用辅助胸部放疗
对于适合手术患者,CSCO指南的I级推荐中,术后N1患者可采用辅助化疗±纵隔淋巴结放疗(2A类);对于术后N2患者,可采用辅助化疗+纵隔淋巴结放疗(2A类)。
T1-2,N0不宜手术者,可推荐SBRT+化疗(2A类证据)
CSCO指南对于不适宜手术或不愿手术患者,I级推荐采用SBRT后化疗,以及化疗+同步/序贯放疗。II级推荐CR/PR患者接受预防性脑照射(PCI)(1类)。
这部分小细胞肺癌的失败模式主要为远处转移,推荐SBRT与化疗联用是这部分患者更好的选择。局限期SCLC是否行PCI也要根据患者情况而定。
超过T1-2,N0患者的标准治疗:同步/序贯放化疗
CSCO指南对于对于PS 0~2的患者,I级推荐采用化疗+同步/序贯放疗(1类);对于PS 3~4患者,I级推荐采用化疗±放疗。II级推荐CR/PR患者接受脑预防放疗(PCI)(1类)。
其中,同步放化疗优于序贯放化疗。胸部放疗应在化疗的第1~2个周期尽早介入。同步化疗方案推荐使用顺铂/依托泊苷,每周期21~28天。放疗推荐45Gy/1.5Gy, Bid/3周或60~70 Gy,1.8~2.0Gy, Qd/6~8周。
放疗靶区勾画:原发灶靶区按化疗后残留肿瘤勾画,对于诱导化疗后完全缓解的淋巴结,应照射淋巴结所在的整个引流区,有明确的纵膈淋巴结转移者,即使同侧肺门未发现肿大淋巴结,靶区也应包括同侧肺门。
局限期SCLC的预防性放疗
对于局限期SCLC,放化疗治疗达PR/CR的患者建议PCI,放化疗后SD的患者,以及接受根治性手术和系统性化疗的I期SCLC患者酌情PCI,高龄、PS>2、神经认知受损者不建议PCI。
脑预防放疗的剂量建议为25Gy/10F;开始时机建议完成放化疗后3~4周;有条件可推荐行海马保护的调强放疗。
T1-2,N0局限期SCLC患者术后行PCI存在争议
因为I~II期SCLC发生脑转移的比例极低,这部分患者能否从PCI获益尚不清楚。
二、广泛期SCLC放疗
CSCO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:广泛期SCLC放疗概览
更新要点
广泛期SCLC前期治疗CR/PR:可考虑行胸部放疗
欧洲多中心III期CREST研究显示,胸部放疗显著降低胸部复发风险。因此,CSCO指南推荐:广泛期SCLC患者对一线化疗敏感者,疗效判定CR或PR,且一般状态良好,加用胸部放疗可有所获益,尤其对于胸部有残余病灶和远处转移病灶体积较小者。
放疗技术:至少应用3D-CRT,推荐使用更为先进的技术,包括(但不限于)4D-CRT和/或PET-CT模拟定位、IMRT/VMAT、IGRT和呼吸运动管理策略。
放疗总剂量和分割:在30Gy/10F到60Gy/30F范围内。
广泛期SCLC前期治疗CR/PR:慎重考虑PCI
广泛期SCLC系统化疗和胸部放疗后,达CR/PR的患者,PCI生存获益仍有争议,应慎重决定。若未行PCI,建议脑核磁检查频率:第一年每三月一次;第二年每半年一次。
因为小细胞肺癌的颅内病变进展很快,若未行PCI的患者不进行监测,若颅内发生有症状脑转移,可能会错失挽救性的机会。
对于有局部症状者:采取个体化姑息放疗+化疗
广泛期SCLC转移灶的姑息放疗常用于肿瘤转移到脑、脊髓、纵膈淋巴结和骨等,依据患者的临床症状轻重缓急和化疗疗效,给予即期或限期实施,
上腔静脉综合征(SVCS):即期放疗的放射野原则上应包括原发灶、整个纵膈区(包括上腔静脉区)及两锁骨上区,遵从个体化姑息局部放疗原则,对PS评分差(≥3)的患者,不推荐常规采用同步放化疗。此外,还需注意给予吸氧、激素、利尿及碱化尿液、镇静、止痛等处理。
脊髓压迫症与骨转移:通常不建议手术减压治疗,首先考虑局部放疗。常用放疗方案是30Gy/10f/2周或40Gy/20f/4周;对于单个椎体转移导致脊髓压迫的患者,PS评分差不能耐受多次放疗,可以给予大剂量少分次放疗20Gy/5f~8Gy/1f。
导致脊髓压迫症、重症上腔静脉综合征、有症状脑转移,以及重度疼痛的骨转移,应考虑急诊放疗。
伴脑转移患者,WBRT联合免疫+化疗(更新为1A类证据)
初诊、PCI后出现脑转移的患者采取的放疗策略